第529章 番外:元哲

發佈時間: 2025-06-16 19:03: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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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皇子性子謹慎,人聰明,做事周全。

都是因爲從小的環境逼迫他,他比三皇子五皇子成熟的早多了。

雖然是皇子,可母妃的待遇直接影響他們的待遇。

他母妃是什麼時候才成了萱妃的,這之前,父皇是不記得他們母子。

全靠錦母妃照顧。

可錦母妃自己的孩子都好幾個,照顧不過來,難免疏漏了他們。

不能說日子難過,可就是時常夾在三哥和五弟中間,令他十分的艱難。

最開始小時候他其實跟五弟親,他倆總是一處玩耍,幹什麼都一起。

自然感情不一樣。

三哥呢,總是身子不舒服,這樣不行,那也不行,看着就有點煩。

是的,很長一段時間,四皇子甚至不喜歡三皇子。

三皇子和五皇子呢,時常有矛盾。

三皇子要管五皇子,五皇子不服氣。

四皇子夾在中間,也不能偏向誰。

背地裏偏心一句,五弟不僅聽不懂,還要發火給他看。

逐漸的,他也冷了心。

出事之前很長一段時間,其實他都不想理會五弟了。

可又不能過分了,畢竟還有錦母妃,他又怕自己哪裏沒做好,叫錦母妃不高興了。

自家母妃全靠錦母妃照顧着呢。

他有多憋氣,他都自己消化了,是不肯叫他母妃操心的。

後來出了那件事,他更是順勢與五弟疏遠了。

後來五弟其實支支吾吾來與他說過話,他看得出來,五弟是後悔了。

但他煩了,也累了。

從小就遷就,他都不知道什麼時候是個頭。

三哥是知道關心他的,作爲哥哥,他只要想到了的事的,都替他操心。

五弟呢,他永遠只會抱怨。

所以不必了。

後來他和五弟關係也就一直那樣,來往,但是淡。

時間久了,五弟也就習慣了。

他成婚後依舊與三哥親近,儲君要是有事用他,他就積極參與。

只要交給他的事,辦的都周全。

他寫字好看,只要是涉及這個,儲君第一個就叫他。

一口一個四哥,還撒嬌。

他沒有不應的。

爲什麼是儲君呢?因爲父皇是不會搭理他們的。

根本不用指望父皇,想日後過得好,求爹不如求弟弟。

看懂的都看懂了,看不懂的餓死活該。

他娶的是禮部侍郎宋家的女兒宋氏,宋氏是個喜歡讀書的人。

長得不算多驚豔,也小家碧玉的。

成婚後,四皇子其實沒有刻意做什麼,他是皇子,也不會主動做什麼。

可就因爲他這一筆好字,他的皇子妃就非常崇拜他。

也時常與他說一些詩文雜書,總之新婚後,他們夫婦關係是和睦的。

但是這人吧……

四皇子因爲字寫得好,就時常被拘在東宮幫忙,有的時候他白天要面對大量的文書,回府後,他就不樂意寫字了。

可宋氏呢,她最愛的就是那些。

誰也沒有不好,就是漸漸的有些對不上。

當然,四皇子對她一直是不錯的。

後來府上妾室多了,就有一個孫氏。

孫氏生的漂亮,愛笑。

她也是讀書人家出來的,也愛書,但是呢,她只限於自己,從來不拉着四皇子說這些。

而那時候四皇子已經建府多年,東宮裏的事越來越多,他反倒是沒以前那麼忙了。

成體系,成規模了嘛。

於是這回,四皇子有空了,也樂意討論了。

孫氏與他在一起,總是有很多話說,他倆第一個孩子落地,沒能站住。

四皇子因此大怒。

這一查,竟然牽扯到了四皇子妃宋氏。

四皇子因此與四皇子妃離心,他雖然把這件事壓住了,可以後也鮮少進正院。

他與宋氏之間也有兩個孩子,他不能不替孩子打算。

所以那件事壓的很實,沒有叫任何人置喙。

孫氏看出來後,與他鬧了許久,畢竟是人家的喪子之痛。四皇子只能加倍的寵愛。

又過了兩年,孫氏生下了女兒,四皇子就給她請封了側妃。

四皇子是個精明人,他只要有心,後院這點事還是能控制的。

孫氏呢,雖然恨宋氏害了她的孩子,但是明擺着自家皇子就是這個態度了,還能如何?

她只好抓住四皇子的愧疚,只一心把人籠絡在手裏。

許多年,四皇子寵愛孫氏,後院裏好幾個孩子都是孫氏生的。

年頭久了,感情也不一樣了,四皇子也越發在意孫氏,寵愛孫氏,疼愛孫氏。

他對宋氏死了心,但是對宋氏生的孩子疼愛有加。

就這麼漸漸的過了許多年。

等父皇駕崩,新帝登基,他有了王爵。

但他府上始終只有一個側妃,就是孫氏。

萱妃是在崇穆帝去世的第四年走的,也不算太早。

新帝登基後,他也算有差事幹,府上的日子一直過得還不錯。

孩子們漸漸大了,他也漸漸的老了。

沒有什麼特別遺憾的事,日子就這麼如流水一般過去。

有人陪着說話,有人關心他的冷暖,兄弟們還能一起喝酒,這日子就挺好的。

要說唯一的美中不足,就是跟嫡妻宋氏之間吧。

但是想想,誰家又一定能夠妻妾和睦呢?

等歲數大了,他的字愈發的好,出神入化的好。

寫字和畫畫一樣,都是要看天賦的。

有的人,付出了十二分努力,把自己的字寫的好看起來,可有的人幾歲的時候字就好看了。

他們後天再寫,再練,就真能出神入化。

李元哲這個人沒有在歷史上留下太多的功績,但是他的字卻流傳到了幾千年以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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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真正的幾千年以後。

到了後世,人們早已拋棄了毛筆字這種效率低麻煩的寫作方式,人們學習,工作,都太忙了。

於是也就有了各種各樣的筆代替毛筆。每一樣都比毛筆方便多了。

但還有一些人還守着書法傳承。

又不知什麼時候起,復古的風吹起來,有好多人開始練字寫字。

他們可以選的名家有許多,但是李禹王的字絕對是大熱門。

也因此,總有人記得他。

大周朝某一個皇帝的兒子,姓李,封了個禹王,叫李元哲。

雁過留聲,人過留名。

這又何嘗不是一種千古流芳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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